为进一步推动西南联大精神的传承和弘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我校内涵建设,充分发挥优秀师生的示范作用,不断激励师生刻苦学习、积极创新,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鼓励广大师生继续传播和弘扬西南联大精神,促进师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经我校教育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7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设立“西南联大精神传承弘扬奖励金”项目。现将评选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申报对象
(一)云南师范大学在校师生
(二)西南联大博物馆专职讲解员、特约讲解员等;
(三)从事西南联大精神文化传播者。
二、评审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云南师范大学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
(二)学生讲解员、专职讲解员需获得相关比赛校级以上证书或从事西南联大博物馆讲解工作一年以上者;
(三)在西南联大文化历史研究方面有所成就者;
(四)在传播和弘扬西南联大精神方面有所贡献者;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奖励评定资格:
1、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机关处理者;
2、受各类处分未满一年者;
3、在各类考试、考查中有作弊行为者。
三、评选流程
(一)个人申报
有意向申报的个人请于2021年6月15日前填写并提交“西南联大精神传承弘扬奖励金”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至西南联大博物馆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学院/部门+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744402137@qq.com;
(二)西南联大博物馆办公室审核
西南联大博物馆办公室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评选名单,并报送教育基金会办公室;
(三)教育基金会办公室终审并公示
教育基金会办公室根据西南联大博物馆办公室报送材料进行终审并于2021年6月18-24日在基金会微信公众号、基金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过后将择期进行颁奖仪式。
四、奖励金名额及金额
(一)奖金名额
甲等奖励金 2人;乙等奖励金 6人。
(二)奖金额度
甲等奖励金 4000元/人,颁发证书;
乙等奖励金2000元/人,颁发证书。
以上评选申报内容由云南师大教育基金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为0871-65911518。了解更多详情敬请关注“云南师大教育基金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2021年6月9日